衡東創新開展“網格+法庭”模式 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
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文銳 陳丹丹 羅圣潔報道 6月13日上午,衡東縣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錢永明主持召開衡東縣“網格+法庭”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工作推進會。會議對前期全縣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進行了點評,對“網格+法庭”工作作了安排部署,并向先進單位和個人頒發了衡陽市2022年度網格化服務管理先進單位、“最美網格員”證書。
會上,衡東縣社會治理和網格化信息中心負責人解讀了《關于開展“網格+法庭”進一步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》、《衡東縣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》等文件,推動網格化管理服務進一步走深走實走細。
會議指出,全縣網格化建設工作取得了成效。截至目前,全縣網格已劃分完成、網格員已配備、信息平臺已經搭建,網格基礎已經越來越扎實,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推動網格化服務管理實體化運行。“網格+法庭”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舉措,對于加強網格服務管理,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,推動鄉鎮人民法庭建設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。推動法庭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網格,實現“法官進入網格中,法庭建在網格上”,能夠為網格轄區內提供法律指導和服務,充分發揮網格力量,協助法庭送達、調解、精準曝光、執行、矛盾化解等工作,實現1+1>2的效果。
會議強調,“網格+法庭”模式運行要做到“四個注重”,一是要注重矛盾糾紛預防。各網格責任單位要結合農耕文化、鄉規民約有針對性的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性宣講等工作,努力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推動習近平新時代法治思想進農村、進社區、進家庭,引導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。二是要注重矛盾糾紛排查。網格責任單位和法庭法官要做到信息互通、資源共享。三是要注重矛盾糾紛化解。網格責任單位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,要積極引導當事人運用人民調解、行業調解、律師調解、行政調解、法官調解等非訴方式進行訴前調解,形成多方參與、多元共治、多點聯動的訴前糾紛解決合力,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、解決在網格內。四是要注重矛盾糾紛疏導。網格責任單位在矛盾糾紛調處后,應當進行回訪跟進,做到案結事了,防止后遺癥引起“舊病復發”。